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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的报损、赔偿、维修制度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人:佚名
 
发布时间:2008-03-13
 
浏览次数:
1、 实行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损坏赔偿制度",不仅是为了挽救和收回仪器设备的使用价值,更重要的是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设备,按实验要求去使用仪器设备,培养严谨的科学实验习惯。
2、 教师因正常实验教学自然损坏仪器,一律作报废处理,不必赔偿。如有贵重仪器损坏。除填写仪器报损单外,同时由当事人送主管部门审批。
3、 学生因没有完全按照实验操作规范而造成仪器使用损坏,属过失损坏,应按仪器原价的30%到100%赔偿。
4、 对于学生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嬉耍、故意破坏等造成的损失,要求学生按仪器额的150%到200%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