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关于开展“我家幸福年”体验、创作大赛的函》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现将江苏教育报刊总社《关于开展“我家幸福年”体验、创作大赛的函》(教社函〔2015〕3号)(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希各校认真组织,精心指导,积极选送优秀作品参赛。
附件:关于开展“我家幸福年”体验、创作大赛的函(教社函〔2015〕3号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