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2014.5.8)
“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2014.5.8)
作者:卞莹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5-08
  

苏教办基函﹝20149

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省文明委《关于在全省开展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的意见》(苏文明委﹝20143号)精神,推进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在广大未成年人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研究,决定开展“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案例的征集评选,进一步营造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的浓厚氛围,促进全省中小学,特别是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示范学校深入开展专题研究和探索,丰富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的理论和实践,努力形成多样的、可资借鉴的符合教育规律和未成年人身心成长规律的文明礼仪养成教育实践路径,为在全省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不断积累经验。
  二、征集参评的对象
  全省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
  三、案例撰写的要求
  1.围绕“八礼四仪”活动的开展进行案例撰写。案例要充分体现“爱、善、诚、勤、俭、美”的价值取向,反映促进未成年人学礼仪、知礼仪、行礼仪的教育教学过程。
  2.教育案例可以是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的主题活动设计与实施、文明礼仪教育的课程开发、文明礼仪的学科渗透探索、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的活动实录等,但不要撰写成工作经验总结。
  3.案例总体上包括教育背景、教育理念、教育目标、活动设计、实施过程、教育效果与社会影响、问题反思与展望等,其中,重点是活动设计与实施过程。
  4.案例一般不超过3000字。以学校为署名单位统一上报,不得以个人名义撰写,可以在文后注明主要撰稿人。
  四、征集评选工作安排
  1.本次案例征集评选工作委托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所具体负责。省教育厅将联合省文明办组织专家评出优秀案例若干篇,并评选优秀组织奖。
  2.各市要高度重视案例征集评选工作,可组织先期评审,然后以市为单位集中上报。每市上报15篇电子稿。
  3.本次案例征集评选不收取评审费,各市在组织征集评审过程中也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4.案例报送截止日期为201465,以市为单位集中打包署名发至sx****09@126***
  联系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高华,电话:025-83****70;省基础教育研究所孙向阳,电话:025-84****95156****9758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428

 

       备注:我校截稿日期为51920日报区教育局。
新闻录入:卞莹    责任编辑:卞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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