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申报省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及科研先进教师的通知》
转发《申报省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及科研先进教师的通知》
作者:蒋月菇     新闻来源:教科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3-09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苏教科院科〔2018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总结各中小学校(含特教,下同)和幼儿园及其教师科研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加强基础教育科研工作,更好地服务教育实践、引领教育发展,省教科院决定开展江苏省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先进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含特教,下同)和幼儿园及其教师。其中先进教师推荐人选必须是中小学和幼儿园在职在岗的教师。已办理退休手续或文件印发之日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得申报。

江苏省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先进教师评选每两年组织一次。

二、名额分配

常州市下达我区各项名额如下:

先进校(园)

先进教师

普高

初中

小学

幼儿园

普高

初中

小学

幼儿园

2

2

2

2

2

2

2

2

各校可对照评选标准决定是否申报科研先进学校(幼儿园);

科研先进教师各校(园)限报1名,推荐时要向一线教师倾斜。本次评选,担任校、园级行政领导职务(包括副职)的不得超过上报总数的30%

三、评选条件

江苏省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推荐单位必须重视教育科研工作,单位科研机构独立设置,科研活动丰富,科研成果助力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在本区域有较大的影响力;科研先进教师推荐人选必须师德高尚、科研能力强、教学效果好,在学校和区域有较强的科研影响力。

具体标准如下:

(一)江苏省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

1.有独立设置的科研部门,有科研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有科研核心团队(递交材料时附科研部门及其分管与具体负责人、核心团队人员信息)。

2.受到过常州市级以上(含市级,下同)包含科研工作的综合表彰或科研单项表彰,有校(园)级以上(含校级,下同)命名的科研名师工作室或相关团队,有教科研专刊,有教育科研奖励措施。

3.校(园)长高度重视科研工作,有校(园)教科研的顶层设计、整体规划与创新行动,成效显著。至少有一篇关于本校(园)或针对本区域教育教学的高质量研究报告,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被主管部门采纳或在区级及以上活动中交流。

4.科研活动开展正常、有序,每年举办全校(园)性的科研专题讲座不少于三次,其中至少有一次为外聘专家的学术报告。

5.学校(幼儿园)或本校(园)教师至少承担过两项常州市级以上课题或项目(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学研究课题、课程基地项目、前瞻性项目等,下同),并已结题(结项)。其中至少有一项是省级及以上课题(项目)。

6.学校(幼儿园)有30%以上的教师在常州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论文(含省教科院“师陶杯”杯论文评比中获奖的论文);学校(幼儿园)教师在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五篇论文。

7.有立项在研的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市级及以上课题(项目)。

8.科研部门能有效管理本校申报的各级课题,有科研管理制度,科研档案齐全。

9.积极组织教师参加上级科研部门举办的论文评选、科研培训等活动。承办过两次区级及以上科研活动(不含承办的教学比赛类活动)。

10. 学校、幼儿园是省教科研基地,并承办过相关科研活动,在区域科研中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二)江苏省科研先进教师

1.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较强的研究能力,是校(园)级及以上科研团队的领头人或核心成员。

2.受到过区级以上(含区级,下同)包含科研工作的综合表彰或科研单项表彰,有领衔的科研名师工作室或相关团队。

3.主持过常州市级及以上课题(项目)并结题(结项)。

4.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出版的刊物上至少独立发表四篇论文,其中核心期刊至少一篇(一本教育类专著视同一篇核心期刊论文)。

5.年均在校(园)级以上开设科研讲座三场以上,其中常州市级以上至少一场,科研引领作用明显。

6.有牵手薄弱校(园)的科研行动,指导薄弱学校教师开展科研,薄弱学校科研工作水平层次有明显提高。

7.有针对校(园)或区域科研工作面临问题的研究报告(提交材料中需附报告一份),科研成果被主管部门引用、转化为决策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申报办法

1.各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及其教师可根据评选标准和要求进行申报,分别填写江苏省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申报表、先进教师申报表(附件12,一式三份),并附佐证材料,申报材料分类汇总并编订目录,于420日前报区教师发展中心8007室,申报表、信息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稿用文件夹分类,打包发送至邮箱wj****kb@163***。电子稿文件名和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逾期不接受补报。

2.除荣誉和表彰外,所有相应佐证材料应为近五年之内(20121231日—20171231日),课题(项目)应为已结题(结项),特定要求见评选标准。

3.材料报送具体要求见附件4

请各校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依据评选办法做好评审、推荐与报送工作。

联系人:朱春红,电话86****70

  

常州市武进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849

附件下载:

·         附件1.江苏省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幼儿园)申报表.docx

·         附件2江苏省科研先进教师申报表.docx

·         附件3.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         附件4.评审材料报送要求.docx

新闻录入:蒋月菇    责任编辑:蒋月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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