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文件关于教师体罚学生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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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3-19

江 苏 省 教 育 厅 文 件

苏教师〔20111

                                                                     

 

省教育厅关于涟水县郑梁梅中学教师樊立香体罚学生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2010年底,涟水县郑梁梅中学发生一起教师体罚学生事件,迅速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省教育厅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批示严肃查处。目前,学校已解除当事教师的聘用关系,并对相关负责人作了严肃处理。当事学生已恢复上学,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情经过

20101217下午,涟水县郑梁梅中学初二(15

班学生张星宇与初二(11)班学生罗某,窜班到樊立香老师任班主任的初二(22)班门前。张星宇看到樊立香老师,就跟在她后面大声喊她的名字。樊立香没有理睬。当她走到楼梯口时,听见张星宇对罗某大声说“操她妈的,她没听见”,并再次喊她的名字。樊立香老师十分生气,装着没听见。随后樊立香老师通过罗某找到了张星宇,并问张星宇想干什么,张星宇说就是喊着玩的。樊立香老师非常生气,就把他带到办公室,打了几个耳光,用脚踢了两下。而后又将张星宇带到初二(22)班,让班上学生每人打他一巴掌。

二、处理情况

事发后,省教育厅立即责成淮安市、涟水县教育局进行认真调查,做好学生心理疏导,主动走访学生家庭,严肃处理违规老师和相应责任人,加强师德教育,维护学生正常教学秩序,确保校园稳定,并派专人赴郑梁梅中学调查核实。

淮安市教育局、涟水县委县政府和教育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淮安市教育局要求学校深刻反省,明确责任,以此为戒,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涟水县教育局责成学校负责人作出深刻书面检查,明确学校及其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参加省、市、县评优评先活动,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紧急通知》,迅速在全县开展师德师风存在问题的查纠活动。

学校主动配合家长带张星宇到医院检查,到其家中看望慰问,学校校长和樊立香老师当面向张星宇作了道歉;及时安抚学生,安排心理教师对初二(22)班全体学生进行了心理疏导;解除了樊立香的聘用关系;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绩效工资中的年终考核奖。

三、下一步举措

在全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实施国家和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进程时,发生这样的事件,教训极为深刻。省教育厅曾多次发文、三令五申对师德建设的要求,严禁教师歧视、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但少数学校对师德建设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师德教育还存在薄弱环节,个别教师还存在严重的师德问题。同时对学生的常规管理抓得不紧,极少数学生不能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能尊重教师。

各地要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鉴,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学校管理,强化师德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切实预防和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师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敬业爱生、自尊自律,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风范影响教育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要严格师德评价考核,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老师聘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终止聘用。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充分尊重教师,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

省教育厅将切实采取措施,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把师德教育列为今年全省师资队伍建设的重点工作,作为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努力开创我省师资队伍建设新局面。

 

 

一一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教师  体罚△  学生  情况  通报

  送:教育部。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1年1月1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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